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0-2-7 阅读:
国中医药办医政函〔2020〕2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为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1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指示,以及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部署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组织一线临床医生参与筛选有效方剂。根据近期中医药临床救治及疗效观察情况,现将“清肺排毒汤”推荐各地使用。具体如下:
一、处方组合。清肺排毒汤来源于中医经典方剂组合,包括麻杏石甘汤、射干麻黄汤、小柴胡汤、五苓散,性味平和。
二、处方组成及服用方法。
麻黄9g |
炙甘草6g |
杏仁9g |
生石膏15-30g(先煎) |
桂枝9g |
泽泻9g |
猪苓9g |
白术9g |
茯苓15g |
柴胡16g |
黄芩6g |
姜半夏9g |
生姜9g |
紫菀9g |
冬花9g |
射干9g |
细辛6g |
山药12g |
枳实6g |
陈皮6g |
藿香9g |
传统中药饮片,水煎服。每天一付,早晚两次(饭后四十分钟),温服,三付一个疗程。
如有条件,每次服完药可加服大米汤半碗,舌干津液亏虚者可多服至一碗。(注:如患者不发热则生石膏的用量要小,发热或壮热可加大生石膏用量)。若症状好转而未痊愈则服用第二个疗程,若患者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基础病,第二疗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处方,症状消失则停药。
三、适用范围。结合多地医生临床观察,此方适用于轻型、普通型、重型患者,在危重型患者救治中可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合理使用。
为切实提高临床疗效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持续跟进各地使用情况,采集相关数据。有何意见建议,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。
联系人: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贺晓路 邱岳 电话:010-59957704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王瑾 电话:010-59957686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
2020年2月6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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